合肥:非住宅閑置存量房屋可改建為租賃住房

原創(chuàng)蘇曉 2020-08-18 14:26:29 來源:中房網

掃描二維碼分享

??中房網訊(蘇曉/文) 近日,安徽省合肥市住房保障和房產管理局、合肥市城鄉(xiāng)建設局、合肥市自然資源和規(guī)劃局聯合發(fā)布《關于非住宅改建為租賃住房工作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支持和規(guī)范非住宅改建為租賃住房行為,有效解決供需錯配和職住平衡問題。

1

??《通知》明確,在市區(qū)范圍內,不動產權證或其他合法權屬材料用途為商業(yè)(辦公)、工業(yè)(廠房、倉儲)、科研教育等非居住類型,且兩年內內無征收計劃的已建成閑置存量房屋,可以改建為租賃住房。改建后可申請按居民標準執(zhí)行用水、用電價格。

??《通知》要求,非住宅改租賃住房需要具備一定的改建條件:權屬清晰。非住宅改建項目應為依法取得不動產權證或其他權屬材料的合法建筑,改建房屋不存在查封登記、異議登記等限制交易的情形,存在抵押登記等他項權利的,還應取得所有他項權利人的書面同意。此外,非住宅改建項目應當符合區(qū)域功能定位和產業(yè)發(fā)展等要求,原則上應在租賃住房需求集中、交通便捷、生產生活便利、公共和生活配套設施完善的區(qū)域開展實施。非住宅改建項目不改變原有建設用地規(guī)劃性質、房屋類型和建筑容量等控制指標。

??同時,《通知》中規(guī)定,申請非住宅改建為租賃住房的改建主體應具備企業(yè)法人主體資格,具備一定經營規(guī)模、較強管理能力和良好社會信譽的住房租賃企業(yè)。非住宅改建項目應當以整棟、整單元、整層為基本改建單位,并具備物業(yè)管理條件。改建規(guī)模原則上不少于50套(間)且建筑面積3000平方米以上。非住宅改建項目應按不低于宿舍建筑設計規(guī)范標準與要求進行設計和施工,不得破壞和變動房屋承重結構和外立面。改建項目驗收通過后,應統(tǒng)一納入合肥市住房租賃交易服務平臺監(jiān)管。

原創(chuàng) 宏觀 政策 市場 公司 土地 觀點 金融 海外 產業(yè)鏈
2023-10-23 更多

中國城市住房價格288指數

(2023-02)

1571.9

  • 0.13%
  • -0.91%
日期指數環(huán)比同比
2023.011569.9-0.97%-0.14%
2022.121572.1-0.92%-0.11%
2022.111573.9-0.12%-1.08%
2022.101575.8-0.20%-1.01%
2022.091579.0-0.02%-0.87%
2022.081579.3-0.04%-0.62%
返回頂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