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肅省公積金提取又有新變化,解讀來了!

政策 2024-10-22 10:56:04 來源:甘肅省住房資金管理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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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甘肅省住房資金管理中心對《提取業(yè)務操作規(guī)程》進行了優(yōu)化調整,現(xiàn)對繳存職工普遍關心的問題予以解答。

??一、本次調整的目的和背景是什么?

??為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決策部署,進一步發(fā)揮住房公積金保障作用,解決新市民、青年人住房困難問題,構建租購并舉的住房制度。省資金中心針對新市民、青年人、新就業(yè)大學生、鄉(xiāng)村振興駐村人員等群體進一步加大支持政策,通過盤活住房公積金,滿足多元化住房需求,促進房地產市場平穩(wěn)健康發(fā)展。

??二、本次調整的主要內容有哪些?

??1.支持租房需求,增加新市民、青年人、新就業(yè)大學生、鄉(xiāng)村振興駐村人員面向市場租房提取支持政策,提高提取額度。

??2.擴大提取范圍,增加“被納入城鎮(zhèn)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范圍的”“提取住房公積金用于購房首付款”“本市城鎮(zhèn)老舊小區(qū)改造”提取情形;將“出境定居”提取情形調整為“出境定居或赴港澳臺定居的”。本市既有住宅增設電梯提取,將“可提取本人、配偶的住房公積金”調整為“可提取本人、配偶、父母和子女的住房公積金”。

??3.提高提取頻次,將購買自住住房提取頻次由“三年內可以提取一次”調整為“三年內可提取,每年提取一次”;將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提取頻次由“兩年內可以提取一次”調整為“三年內可提取,每年提取一次”。

??4.簡化辦理要件,在省資金中心備案的經濟適用房、拆遷安置房、專家教師公寓提取,取消“購房合同(協(xié)議)或房屋拆遷安置補償協(xié)議、不低于房款總額20%的付款憑證或拆遷還建超面積部分補差價款20%及以上的付款憑證”等要件。

??5.簡化辦理程序,繳存人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將“住房公積金賬戶余額為1萬元及以下的(不含未結利息),繳存人的父母、配偶或子女作為提取申請人時,適用簡化辦理程序”調整為“住房公積金賬戶余額為5萬元及以下的(不含未結利息),繳存人的父母、配偶或子女作為提取申請人時,適用簡化辦理程序”。

??三、關鍵詞

??新市民:指在辦理提取手續(xù)時未獲得本市戶籍或獲得本市戶籍不滿三年的繳存人。

??青年人:指在辦理提取手續(xù)時年齡在40周歲(含40周歲)以下的繳存人。

??多子女家庭:指有兩個及以上子(女)且至少有一個未滿18周歲,包含離異家庭、重組家庭或依法收養(yǎng)未成年人的家庭。

??四、租賃自住住房支付房租提取額度一覽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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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備注:

??1.單身承諾書在辦理提取申請時現(xiàn)場簽署。

??2.同時滿足以上多種情形,一年內擇優(yōu)選擇其一享受提取額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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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城市住房價格288指數(shù)

(2023-02)

1571.9

  • 0.13%
  • -0.91%
日期指數(shù)環(huán)比同比
2023.011569.9-0.97%-0.14%
2022.121572.1-0.92%-0.11%
2022.111573.9-0.12%-1.08%
2022.101575.8-0.20%-1.01%
2022.091579.0-0.02%-0.87%
2022.081579.3-0.04%-0.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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