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06-01 10:20:52
佛山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關于2020年度我市租房和無房提取住房公積金標準的通知
佛房金管〔2020〕83號
各住房公積金繳存單位和職工:
??根據(jù)《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以及市住房公積金管理委員會第二十一次會議決議,2020年度(2020年7月1日至2021年6月30日)的租房和無房提取住房公積金標準延續(xù)上一年度的標準,具體如下:
??一、租房提取個人住房公積金標準。
??住房建筑面積最高不超過144平方米(或套內(nèi)面積120平方米),每平方米租金標準最高不超過35元/月。超出上述標準部分,由個人承擔。
??二、無房提取個人住房公積金標準。
??每年可提取額度最高為6930元。每一年度可提取一次。
??本通知自2020年7月1日起實施,有效期至2021年6月30日。
佛山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
2020年5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