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11-23 16:24:15
發(fā)文單位:廣東省建委
文 號:粵建設字[1987]385號
發(fā)布日期:1987-11-23
執(zhí)行日期:1987-11-23
國務院和省委、省政府三令五申,要嚴格控制城鎮(zhèn)住宅建設標準。當前我省各市(地)縣城鎮(zhèn)干部、職工住宅建設標準很不統(tǒng)一,省政府《關于省政府直屬機關房屋管理的暫行辦法》(粵府〔1983〕68號,以下簡稱68號文)所規(guī)定的面積標準在部分單位尚沒有認真貫徹執(zhí)行,有的單位和部門相互攀比,建筑面積越建越大,裝修標準越來越高,在建房中的不正之風時有出現(xiàn)。同時,城鎮(zhèn)干部、職工住宅的質量標準也不統(tǒng)一。為了有利于下一步住房制度的改革,經(jīng)省政府同意,現(xiàn)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在住房制度尚未全面改革之前,必須再次重申,城鎮(zhèn)各單位在建設干部、職工住宅時,要嚴格執(zhí)行省政府粵府(83)68號文規(guī)定的面積標準,即:委辦廳局級干部住房,每戶建筑面積一百平方米,最高不超過一百三十平方米;處級干部住房,每戶建筑面積八十平方米,最高不超過一百平方米;科級干部的住房,每戶建筑面積七十平方米,最高不超過八十五平方米;一般干部及其他職工,每戶建筑面積五十平方米,最高不超過七十五平方米。
二、各市(地)、縣和省直各單位在接到通知后的一個月內對本地和本單位建設干部、職工住宅的規(guī)定,進行一次清理,凡超過68號文件規(guī)定標準的,請停止執(zhí)行,并主動修訂。
三、今后凡是建造干部、職工住宅超過八十(含八十)平方米的,建設單位應首先到當?shù)亟ㄎk理單元建筑面積標準的批準(或認可)手續(xù),否則,設計單位不準承接設計,城市規(guī)劃部門不予報建,不發(fā)施工許可證,施工單位不準施工。各級建委必須嚴格按68號文的規(guī)定控制、把關。
建筑面積的計算,一律按照省建委粵府建〔1982〕271號文轉發(fā)國家經(jīng)委(82)經(jīng)基設字58號《關于印發(fā)〈建筑面積計算規(guī)則〉的通知》進行,不得自行規(guī)定計算辦法。
四、住宅裝修和設備要講究適用,不要追求高標準。一般可按下列標準進行設計建設:
1.層高:一般為二點八至三米。
2.層面:用混凝土面層的,應作隔熱設施。
3.樓面:應考慮隔音,并做水泥砂漿面層。有條件時,起居室(廳)可做水磨石面層。
4.地面:一般采用水泥砂漿面層或鋪砌相應標準的防潮階磚,有條件時,起居室(廳)可做水磨石面層。
5.粉刷:外墻面可做清水或普通批檔,內墻面做普通批檔、粉刷。有條件的,其外墻面可做水刷石,或彩色彈涂。
6.墻裙:廚房、衛(wèi)生間均做高一點五米的水泥砂漿或貼白瓷片墻裙。
7.踢腳線:可做水泥砂漿或貼瓷片,踢腳線高十至十五厘米。
8.門窗:為節(jié)約木材,推廣使用鋼門窗,可設防盜鐵門。
9.廚房:每戶獨用。廚房內設洗滌池、案臺、碗柜(架)或格板,均采用水泥砂漿抹面或貼瓷片;以煤或薪柴做燃料的廚房應設置煙囪,煙囪應防止煙氣回流和串煙;爐灶上應預留排氣罩位置。
10.衛(wèi)生間:每戶獨用,內設大便器、淋浴和洗臉盆。有條件時,可考慮浴缸和洗衣機的位置。
11.浴室:一般不單獨設置。
12.晾曬和陽臺:二層以上樓房,設置陽臺和晾曬裝置。陽臺欄桿壓頂應加設花盆欄擋。
13.電氣:一般裝設明線、普通燈具。起居室(廳)、臥室應各設兩處電氣插座,廚房、衛(wèi)生間、過廳各設一處電器插座。
14.通訊:高層和中高層住宅應預埋電話電纜管,并在每層頂預埋接線盒。
15.電視天線:對電視信號有屏蔽影響的住宅,電視信號場強微弱或被高層建筑遮擋及反射波復雜地區(qū)的住宅,應設置共用天線電視系統(tǒng)。
16.信報箱:每一單元底層入口處,設置信報箱,但要注意美觀。
17.計量儀表:每套住宅應設電度表、水表,使用管道煤氣的,應設煤氣表。
18.其它設施:要盡量利用空間,設置存物擱板、壁櫥或其它貯藏設施。根據(jù)實際需要,有條件時,可裝設紗窗、紗門。
廣東省建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