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11-21 09:48:41
政策——廣州新招盤活閑置土地
近日,由廣州市國土房管局提出,正在征求市民意見的《關(guān)于進一步規(guī)范前置審批用地公開出讓及前期投入補償有關(guān)問題的意見(修訂稿)(征求意見稿)》(下簡稱《修訂稿》)將祭出新招盤活這部分土地——讓原用地方完成征地拆遷補償安置結(jié)案后,向市國土房管局申請以公開掛牌方式完善土地出讓手續(xù),即土地要重新上市進行拍賣啟動開發(fā)。土地實際成交價格大于出讓起始價格1.3倍的,以出讓起始價格的1.3倍,按上述比例確定前期投入補償金額,其余作為政府土地收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