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調整購買第二套住房公積金貸款額度的通知

2021-05-07 09:47:30來源:南通住房公積金網(wǎ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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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城市:江蘇
  • 頒發(fā)時間:2021年4月29日
  • 發(fā)文字號:通金管規(guī)〔2021〕1號
  • 發(fā)文機構:南通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
  • 實施日期:2021年4月30日
  • 效力級別:地方規(guī)范性文件
  • 類別:住房公積金

各有關單位、住房公積金繳存職工:

??為推動我市房地產(chǎn)市場健康平穩(wěn)發(fā)展,結合住房公積金運行情況,對購買第二套住房公積金貸款額度進行調整,按照原標準的50%執(zhí)行,最高貸款額度為20萬元 /人。

??本通知自2021年4月 30日起施行,4月30日前已受理的住房公積金貸款仍執(zhí)行原標準。

??特此通知!

??南通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

??2021年4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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